城东区加强涉企收费长效治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切实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全面提升涉企收费监管水平,推动我区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28)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加强涉企收费长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255)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公开透明”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涉企收费事项,加强涉企收费综合监管,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聚力建设繁荣美丽新东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涉企收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多方参与、动态调整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机制,及时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城东区政务公开范畴,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据法律法规、权力清单和收费政策实施变化情况实时调整更新,确保收费事项全公开,清单之外无收费。

1.健全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管理权限等制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各涉企收费执收单位全面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管理,主动公开所有收费事项,严格按照目录收取涉企费用,切实做到涉企收费公开透明,企业缴费明明白白。(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制定公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放开,对不具备放开条件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制定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严格按照目录进行执收,不断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查询使用的便利性,便于社会监督。(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3.制定公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对照国家、省、市公布的事项清单,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公布《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事项清单》《政府部门及其下属部门行政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服务事项清单》《政府部门及其下属部门行政委托事项清单》(附件4)。要及时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费用逐项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或实际不再需要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要及时取消;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办理的属于政府自身职责且适合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的服务事项,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涉企服务收费事项一律公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涉企收费治理综合监管。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坚决杜绝通过不合理、不合规手段,规避政策红线,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清理规范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涉企收费的自查自纠,清理规范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围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重点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围绕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聚焦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的监管,特别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围绕行政委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重点聚焦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办理的事项,除依法予以保留的,其他事项一律取消,防止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聚焦市场化改革目标任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防止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聚焦收费政策是否公开公示,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归集基础数据。要及时归集投诉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线索核查信息,制定收费监管台账,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基础数据库,为科学实施涉企收费治理联合执法奠定基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联动执法。要强化各部门的上下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照涉企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不断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各类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具体分析研判,合理确定参与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予以曝光。加大涉企收费事项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强化追根溯源,跟进整改落实,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立、改、并、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4.加强信用监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用中国(青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青海)”“青海社会组织信息网”等平台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进行归集,强化涉企信息共享共用,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将失信收费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和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动信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政局配合,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涉企收费成效评估。建立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鼓励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增强惠企政策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促进利企惠企政策落地,确保各项治理取得实效,推动涉企收费治理常态、长效发展。

1.开展评估调查。开展涉企收费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公开评估依据程序,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通过与企业、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开展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达到规范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2.评估结果运用。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将涉企收费评估和调查结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督查考核重点内容,确保评估结果最大化利用,涉企收费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建立涉企收费治理协调机制。建立涉企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全市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等23个部门组成的城东区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附件123)。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明确各级职责。城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区涉企收费治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规涉企收费案件,推动建设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企收费治理的统筹协调,建立涉企收费长效机制,负责辖区内涉企收费主体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全区能力建设推进会议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具体监管措施,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主动进位、履职担责、高效协同,统筹各方力量,纵深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企业负担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凝聚起工作合力。

(三)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各单位要公布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密切关注媒体网络舆情,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充分发挥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工作新格局。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向企业和收费主体大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强化收费主体的合规意识,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提升有关惠企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68日。

 

附件:1.西宁市城东区加强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2.城东区涉企收费治理协调机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3.城东区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名单

4.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事项清单

 

 


附件1

西宁市城东区加强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涉企收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区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城东区涉企收费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区文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市公安局城东分局,韵家口镇、各街道办事处23个部门组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起草撰写涉企收费治理、减税降费分析报告,研究提出需由联络员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及相关事宜处理。

二、主要职责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工作。

(二)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机制,对涉企收费常态化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安排部署,联动监管整治。

(三)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和专家参加。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分析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需要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指导各单位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三)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减税降费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每半年在联络员会议上进行报告,对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应当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四)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

(五)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本辖区开展联合调研,紧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企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六)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议定事项的指导和督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工作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联席会议不刻印公章,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收费

项目

是否属于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

是否属于中介服务收费

收费内容

法律或政策依据

收费
 
主体

收费

对象

收费

标准

(元)

备注



















































注:1.“收费项目”是指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法人项目。

2.“收费依据”是指允许收取服务费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3.“收费标准”栏,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请填写具体金额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直接注明即可。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序号

行政委托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收费标准(元)

法律或政策依据

备注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政委托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序号

行政委托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收费标准(元)

法律或政策依据

备注